山东法制传媒网:(梁磊 梁家隆)近年来,山东省泗水县人民法院积极探索“人大代表+法官”工作模式,将多元解纷、信访调处、公正司法功能与人大代表联系群众、监督推动、宣传引导职责对接融通,将微调解、微服务触角延伸到基层群众身边,助力扁平化社会治理水平再提升。
泗水法院整合人大资源,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创建“人大代表+法官”新模式,在全县13个镇街成立“人大代表+法官乡村振兴工作室”,打造人大代表、法官、群众的“共享法庭”,实现资源“1+1>2”。实行人大代表“全员进网格”,全县五级人大代表全员编入网格(村庄、社区),对辖区发生的矛盾纠纷,直接推送至“网格”内人大代表进行调解,涉及到法律方面的,由工作室法官依法予以解答。实现法官、代表“源头解纷争”,采取“法官释法+代表说理”有机结合的方式,将每月15日、25日定为人大代表、法官乡村振兴公开接待日,为群众提供常态化法律咨询服务。
泗水法院发挥人大代表监督作用,群众多了“司法获得感”。人大代表通过工作室开展活动、联系群众、听取意见,认真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形成高质量、有价值的议案建议,持续完善为民办实事长效机制。适时参与诉前调解,在诉前调解阶段,主动邀请案件相关“网格”内人大代表参与和监督调解过程。对调解成功的案件,由法院依法出具调解书予以司法确认,及时高效地化解群众身边的矛盾纠纷。在案件审理和判后答疑等工作中,主动邀请人大代表跟踪监督,促进审判权公正、高效、规范运行。
该院加强宣传引导,当好法治社会“助推器”。规划普法宣传工作,结合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基层群众司法需求,制定三年普法计划,力争实现辖区内村居普法宣传、法律咨询全覆盖。打造“3个一”宣讲路径,培养一支由法官、人大代表、人民调解员组成的法治宣传工作队,设计制作一套特点鲜明的宣传资料,打造一个法治宣讲工作品牌,全面提升宣传成果。持续开展法治进校园、进乡村系列活动,联合多方力量,对接辖区学校,常态化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结合农村实际情况,宣讲群众用得上的法律,推动形成人民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的行为自觉。(山东省泗水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