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杨志慧)为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法治环境,做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普法宣传,10月22日,山东聊城中院刑三庭庭长、四级高级法官任家红和四级警长赵云走进聊城第一实验学校开展法治宣传活动。
在法治副校长聘任仪式上,聊城第一实验学校向任家红、赵云颁发“法治副校长”聘书。
随后,任家红为同学们讲解《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相关知识,从基本的法律概念入手,深入浅出地向同学们传递法律思维。从法律制定意义、突出亮点、典型案例三个方面,通过校园霸凌、盗窃抢劫财物、放火、电信诈骗等典型案例对大家进行警示教育,提升对自身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增强学习法律知识的兴趣。同时着重向同学们普及对犯罪行为的自我防范方法,积极引导同学们在思想和行为上防范和应对此类事件的发生。(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