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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滕州法院:当“牛气”被执行人遇上“硬气”执行法官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徐法官,我今天把欠工人的这1万多元工资款全部交上。之前是我不懂法,我态度不好,我道歉,希望不要和我计较。”
 
  近日,滕州法院通过采取强制措施顺利执结一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件,被执行人杨某一改之前蛮横无理的态度,主动履行全部欠款。
 
  被执行人杨某及其亲属通过微信转账方式缴纳案款
 
  原告张某某等四人受雇于杨某,在其承包的某建筑工地从事施工作业,后因杨某拖欠工资多次索要未果,张某某等四人诉至法院。法院依法判决杨某支付四人工资共计15718元。判决生效后,杨某未按期履行还款义务。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张某某等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标的额不大,却关系到老百姓的切实利益。执行立案后,办案人员将该案作为涉民生案件重点执行,依据已生效的法律文书,依法向被执行人杨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要求其尽快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被执行人杨某却对此置之不理,既不申报其财产状况,也不履行给付义务。
 
  随后,执行法官上门沟通,向其说明其中一名申请执行人张某某现身患癌症急需案款治疗疾病的情况,杨某不为所动,拒绝还款,且在与执行法官沟通过程中,情绪激动、态度蛮横,“我现在没钱,什么都没有,你们法院想怎样就怎样。”眼看杨某毫无履行之意,执行法官当即决定将其拘传至法院。
 
  在接待室,执行法官耐心向杨某释法明理,并阐明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后果,但杨某依然叫嚣“我就是没钱,还不了。”然而杨某一边声称无力履行,一边却在回家取手机途中利用他人微信账号偷偷转移网络资金1万余元。执行法官及时发现并立即进行了控制和取证。鉴于杨某态度恶劣且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行为,法院依法对杨某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
 
  拘留期间,执行干警再次与杨某取得联系,向其释明,本次执行为涉民生案件,其有财产拒不报告、逃避执行、恶意转移财产的行为可能构成拒执罪,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在强大的法律震慑下,杨某一改嚣张气焰,终于认识到自身错误,积极筹借钱款履行还款义务,该案执行完毕。
 
  拿到工资款的申请执行人为执行干警送上锦旗
 
  群众利益无小事,对于滕州法院人而言,不仅是一句口号,更是司法为民的承诺。滕州法院秉承“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理念,聚焦群众急难愁盼,把每一件“小案”都当做“大案”来办,用有力量有温度的新时代司法,让群众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山东省滕州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