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司法+”守护一方绿水青山
——山东潍坊临朐法院深化环资审判推进生态法治建设
山东法制传媒网:(范中波 王小菁)近年来,山东潍坊临朐法院秉持“绿色审判”理念,扛牢生态法治建设责任,探索环境资源司法保护新模式,深化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集中审判改革,多措并举提升环境司法服务保障水平,构建生态文明法治保障体系,当好生态临朐的建设者和保护者。
能动司法服务生态文明建设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实现生态绿色发展,需要专业化审判保驾护航。自2019年临朐法院被上级法院确定为实施环境资源审判机制综合改革试点法院以来,临朐法院党组对深化环境资源案件“三合一”集中审理工作高度重视,要求把生态文明思想充分体现和落实到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
2022年8月,临朐法院在全市率先行动,在风景区、矿区、水源保护地相对集中的冶源水库运行维护中心、蒋峪镇、沂山风景区发展服务中心设立3处环资巡回审判庭,在沂山设立1处司法修复基地,最大限度拓展对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功能。
“目前我们在冶源水库运维中心设立了生态法庭,下步拟在沂山风景区发展服务中心设立旅游法庭、在嵩山生态旅游发展服务中心设立生态法庭并增设1处生态修复基地。”副院长沈汝业说。
果断亮剑守护一方绿水青山
为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临朐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破坏环境资源刑事犯罪,保护社会公共利益,为生态临朐提供司法保障。
被告人张某某先后多次非法狩猎国家三有保护野生动物雉鸡、草兔多只。被告人陈某在某地山坡多处使用钢丝套、铁夹子、粘网等禁用工具和方法非法狩猎野兔、野鸡、啄木鸟、喜鹊多只。经认定,涉案动物均系国家保护的有益、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三有”陆生野生动物。两案件系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案件,检察机关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法院经审理认定,判决两被告人拘役、赔偿国家野生动物资源损失、在媒体赔礼道歉等。“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此类案件的审结,有效震慑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活动,这是临朐法院在“绿色审判”保护环境资源的一个缩影。
“生态环境损害往往具有持续性、不可逆等特点,这就要求环境审判必须贯彻修复理念,及时有效办结案件只是基本要求,更重要的是实现阻断违法行为影响,有效恢复生态环境功能的效果。”法官刘兴军如是说。
创新联动助力乡村振兴发展
近期,临朐法院调处了一渔业合同纠纷,原告某运营中心与被告达成协议,既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纠纷,又保障了资源利用、环境保护。且不妨碍县里重大工程的建设运营,以实际行动书写了为群众办实事、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服务乡村振兴的时代答卷。
临朐法院坚持“司法+行政”联合发力,建立与自然资源、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机关及镇街政府等部门参与的多元协调、联动共治机制,实现环资案件从诉讼化解到源头控制的转变。密切关注水源保护、矿区开发、土地承包流转等重点领域的诉讼风险,依托巡回审判优势,加强与乡镇综治中心、“一站式”矛盾纠纷调处中心、非诉讼服务中心的联动融合,发挥综治网格员、党建网格作用。审判团队参与环资纠纷的会商化解工作,指导诉前调解,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司法确认制度,将环资案件巡回审判法庭打造成诉源治理新阵地。目前,通过各种调解处结的环资案件14件。
抓住了生态法治建设“关键”,敲下了生态临朐建设全程司法护航的“确认键”,按下了高标准高质量审判工作改革的“快进键”,临朐法院不断助推全县经济社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2022年以来,临朐法院共审结环境资源刑事案件15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3件,审结环境资源类民事案件85件,环境资源类行政案件7件,立案执行非诉执行违法占地类案件157件,并被表彰为省级“2022年度全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表现突出集体”。(山东潍坊临朐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