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8月18日,山东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并解读《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为全市锂电产业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枣庄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吴修国出席。
据介绍,为积极落实省委、市委关于加快锂电产业发展的决策部署,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全力服务“工业强市、产业兴市”战略实施,枣庄中院党组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聚焦主责主业,延伸司法服务,着力找准司法办案与产业发展的结合点,精准服务保障锂电产业发展。今年以来,枣庄中院多次与市能源局、锂电产业联盟进行座谈交流,并深入丰元锂能、精工电子、联泓新材料、泰和水处理、天润新能源等锂电企业走访调研,积极回应企业司法需求,帮助纾困解难,助力发展壮大。同时,在前期深入走访调研的基础上,枣庄中院根据市委、市政府制定的《关于加快锂电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及市能源局发布的《枣庄市锂电产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结合全市法院工作实际,出台了《意见》。
据了解,《意见》共有14条措施,主要包含延伸司法服务职能、防范经营法律风险、完善企业治理结构、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健全多元解纷机制、开通诉讼绿色通道、加强智慧法院建设、促进知识产权保护、保障企业家权益、扩宽企业融资渠道、常态化扫黑除恶、健全府院联动机制、坚持善意文明执行、加强舆论宣传引导等工作内容,涉及法院日常工作各方面,贯穿于立案审判执行全流程。
下一步,全市法院将持续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锂电产业发展的决策部署,按照《意见》,进一步健全法官联系服务锂电企业制度,完善常态化联系服务锂电企业工作机制。进一步公正高效审理锂电企业案件,定期发布典型案例,加强以案释法工作,充分发挥司法裁判指引作用,不断释放司法保护效能,激发锂电产业创新活力,引导锂电企业诚信经营、规范管理、防控风险、依法维权,不断促进锂电产业长远发展,持续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法院力量,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山东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