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王世学)近日,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见义勇为协会成立暨第一次会员大会召开。潍坊市综治中心主任吴爱民、副主任姜彩霞,潍城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贵武,区委政法委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书记明卫东,相关单位分管领导、协会各会员代表参加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潍城区见义勇为协会章程(草案)》和《会员大会及理事会选举办法(草案)》,选举产生了潍城区见义勇为协会第一届理事会组成人员和监事、协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新当选的协会会长杨洪玲作就职发言和协会成立筹备工作报告。
会议认为,见义勇为、匡扶正义,扶危济困、惩恶扬善,既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鼓励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平安建设、维护社会稳定的有效形式。见义勇为协会成立以后,应扎实推进潍城区见义勇为工作深入开展,为维护该区社会和谐稳定,推动平安潍城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会上,吴爱民、李贵武为见义勇为协会成立揭牌,并分别向协会会长、监事颁发牌匾。同时,对两起见义勇为行为进行了褒奖。(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见义勇为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