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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莘县司法局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注入“法治源泉”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王德卫)近年来,山东省聊城市莘县司法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司法局的坚强领导下,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充分发挥“一个统筹、四大职能”作用,全面做好法治建设牵头协调、普法宣传、矛盾调解和法律服务等工作,努力推动我县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取得实效。
  
  搭建“沟通桥梁”,强化法治保障
  
  在24个司法所设置依法治镇(街)委员会办公室,逐步建立了各镇(街)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组成人员和工作机构,紧紧围绕镇域重点项目建设和基层社会和谐稳定,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协调解决法治建设面临的突出难题,增强推进法治镇(街)建设合力,为我县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主动开展重点执法领域案卷评查、行政处罚决定文书规范化专项监督,在全县尤其是沿黄镇村推动“你执法、我监督”行政执法监督模式,聘请社会监督员不定期协助开展行政执法监督。
  
  传播“法治声音”,开展普法活动
  
  积极组织开展“助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普法宣传在行动”为主题的专题普法宣传活动,发放法律法规明白纸,讲解河流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辖区群众和企业的思想认识,增强做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助力高质量发展的自觉性。目前,已累计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30场次,发放普法宣传资料12000份,解答群众咨询300人次。同时,在“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期间,组织工作人员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工地、进校园,广泛开展涉水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共制作布幅标语60余幅,发放主题宣传材料2000余份;开辟水周普法“空中课堂”,精准发送水周公益普法短信2万余条。
  
  奏响“和谐乡音”,推动纠纷化解
  
  积极创新“调解+普法”新模式普法,以完善调解工作机制为抓手,充分释放多元解纷与法律宣传“1+1>2”的体系化效应,切实发挥人民调解在服务基层社会治理、服务乡村振兴方面的前沿阵地作用,通过以案释法、边调解边普法等有效措施加大对法律知识的宣传,引导群众在日常生活中养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习惯。同时,依托莘县“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设置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调解工作室,负责协调化解疑难矛盾纠纷和分流指派跨镇域矛盾纠纷;沿黄四镇均成立了“有事来聊·莘情调解”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纠纷调解工作室,配齐了专门调解队伍,负责辖区内生态保护纠纷调处,进一步奏响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和谐乡音”。
  
  组建“法律智囊”,提供法律服务
  
  印发《关于推进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了镇街合法性审查的范围、流程等要求,编制了审查流程图,建立了党政办主任、司法所所长、法律顾问等为成员的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领导小组,为镇(街道)尤其是沿黄镇村提供合法性审查服务;继续实施“一镇(街)一团队,一村(居)一顾问”基层法律服务全覆盖工程,公示法律顾问基本信息,畅通微信工作群等线上法律渠道,及时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咨询;积极推进“关键少数”参与五调对接简办快办化解机制,依托莘县行政争议和解中心,主动引导行政机关负责人与当事人开展争议和解或诉前调解,不断提高化解行政争议的能力和效率。(山东省聊城市莘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