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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禹城司法局推行法律援助“五零”服务积极争创“五零”岗位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贾迎迎)为加强“严真细实快”作风建设,打造“五型机关”和干部队伍,山东省禹城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德州市委、禹城市委安排部署和要求,推行“五零”服务,积极争创“五零”岗位。
 
  一是服务受理“零推诿”。落实“一窗受理、一站服务、一次告知”,实现群众办事“最多跑一次”。实行首问负责制,及时为申请法律援助的群众提供服务指引。符合受理条件的,即时受理;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及时告知并引导群众通过其他合法解决途径。坚决拒绝推诿不作为不担当的情况发生,树立“贴心法援”为民服务的良好形象。
 
  二是服务事项“零延时”。落实“放管服”改革,不断简化办事程序,优化服务流程,普通案件即时办、复杂案件会商办、特殊案件重点办;严格执行首问负责、一次告知、限时办结、服务承诺等制度,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的刚性约束。对受理的援助案件,做到“指派不缓、办理不拖、特事特办、急事先办”,发扬“事不过夜、马上就办”精神,打造高效型团队。
 
  三是服务方式“零距离”。将法律援助服务内容、办事程序、办理流程等进行公示公开,方便群众“一看就明白,来了就能办”。在服务窗口设立“五员岗位责任制”,落实AB岗工作制、离岗告示制等,确保各工作环节连续性。开通农民工、残疾人、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绿色通道”,推行上门服务、预约服务、延时服务、网上办理等,根据不同群体量身定制服务方案,满足不同受援人的法律援助服务需求。
 
  四是服务质量“零差错”。认真梳理法律援助事项、权责清单,明确工作人员职责分工、任务目标,定岗定责。制定岗位对标对表工作方案,发挥各岗位人员主观能动性,塑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推行法律援助服务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制定岗位责任制、失职(过错)追究制,“五员岗位”人员各司其职,提升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
 
  五是服务对象“零投诉”。健全完善相关监督管理制度,公开办事程序和服务承诺,在服务窗口设立满意度评价器,在服务大厅设立意见箱、公布投诉举报电话,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及时回应群众诉求、改进不足,实现法律援助服务“零投诉”。(山东省禹城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