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特推: 山东临沂市召开行政复议案件质量评查会
搜索:
您的位置: 主页 > 法院 > » 正文

山东临沂兰山区法院:为了一身新衣服学霸替考被判刑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近日,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涉及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替考案件,替考者小刘和被替考者王某均以代替考试罪被判刑。
 
  小刘在某县城一家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上班,因其业务功底扎实、考证分数高,成为业内远近闻名的“学霸”。同在临沂某建筑有限公司上班的王某一心想考出资格证,无奈考试时间紧、专业知识难,准备良久仍对通过考试心里没底。经朋友介绍向学霸小刘取经,二人经过几番交流,王某并未在钻研业务、提高应试能力上下功夫,而是打起了让小刘代为考试过关的歪心思。
 
  “我一开始是拒绝的,后来架不住王某软磨硬泡,朋友也说我俩有几分神似,猛一看分辨不出来。王某更是许诺考完后不论结果如何都给我买身衣服,我心想会者不难,这个考试对我来说相对轻松,最终还是选择了去‘练练手’。”经过一番思想斗争的学霸小刘,终于在约定时间比对着王某的身份证照片妆扮好走进了考场。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考试共分为三场,第一场笔试环节小刘蒙混进了考场。没想到在考试过程中,监考老师轮换核验考生身份时,发现小刘与应试者身份存在一定差别,几经询问后将替考的小刘带出考场并报案。
 
  在派出所里,眼看瞒不下去的小刘将替人考试情况供述给派出所,接到派出所通知的王某也第一时间到派出所接受调查,最终两人如实交代了替考的过程。
 
  法院审理认为,王某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国家规定的考试,小刘代替他人参加国家规定的考试,两人行为已构成代替考试罪。鉴于二被告人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积极缴纳罚金,对其可酌予从轻处罚,并可适用缓刑。最终,法院对小刘、王某分别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五个月、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两人均并处罚金5000元的刑事处罚。(人民法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