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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枣庄峄城区司法局开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法律服务活动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李建伟)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维护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发挥律师专业优势和示范引领作用,切实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根据山东省总工会、山东省司法厅《关于开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法律服务月活动的通知》要求,峄城区总工会、峄城区司法局于5月19日联合开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法律服务活动。
 
  本次活动,邀请山东榴园律师事务所刘清燕主任为快递行业从业人员进行法律宣讲。刘清燕主任重点宣讲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国家和我省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政策法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工伤保险条例》《山东省劳动合同条例》等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密切相关的劳动法律法规。
 
  活动中,30余名快递行业从业人员聆听宣讲。通过本次活动,企业方提高了合法用工意识、切实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意识,快递从业人员丰富了职工权益保障法律知识、提高了依法维权能力。下一步,峄城区司法局将继续开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法律服务活动,为全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供便捷、高效、温暖、专业的法律服务。(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