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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宁市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为现代化强市建设“护航”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诉讼额由50万元上调至100万元 并新增一基层管辖法院,
  山东省济宁市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为现代化强市建设“护航”
 
  山东法制传媒网:4月25日上午,山东省济宁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济宁市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有关情况及典型案例,并宣布自今年5月1日起,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被新增为具有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管辖权的基层法院。彼时,济宁市将有3家基层人民法院集中管辖知识产权第一审案件,相关诉讼标的额从原来的50万元上调至100万元。
 
  发布会上,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周涛介绍,去年以来,济宁市两级法院共受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1378件。其中,2021年共受理1040件,收案数量历年来首次突破1000件,同比增长10.29%;审结1060件,结案率98.51%,创近来来新高。其中,以商标权、著作权侵权等类案件为主,约占收案总数的94.2%;以案件性质来看,民事案件占比高达98%。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进一步发展,新技术、新产业、新形态不断出现,涉及知识产权侵权的新类型纠纷也不断呈现。济宁市两级法院通过创新审判机制 、强化业务培训,在攻坚克难中推动审判工作不断适应新形势。济宁市中院还与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动,搭建了常态化的互助协作平台,在加强知识产权链条保护、完善沟通协调机制、统一执法标准等方面达成共识。全年10月,济宁市中院与徐州市中院等沿淮海经济区10个中院共同签署了《淮海经济区知识产权司法协同保护工作框架协议》,建立了知识产权保护区域会商机制、系列案件区域共调机制、程序事项区域合作机制、审判信息区域共享机制、司法宣传区域联动机制等,对促进淮海经济区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一体化发展产生积极深刻的影响和推动作用。
 
  除了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整体效能、着力服务发展大局,济宁市两级法院还通过加大对恶意侵权的民事制裁力度、加大对刑事犯罪的打击力度,惩罚与保护并举、公平公正保护市场主体等措施,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公正高校审理各类案件;同时,通过推进信息技术运用、提高司法服务效率,实行案件繁简分流、实行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完善多元解纷机制、诉前调解化解纠纷等多种方式,深化知识产权审判改革创新,推进知识产权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据悉,根据即将于5月1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标准的通知》,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被新增为具有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管辖权的基层法院。
 
  至此,济宁市有三家基层人民法院集中管辖知识产权(三合一)第一审案件,曲阜市人民法院管辖区域为曲阜市、邹城市、微山县、泗水县,嘉祥县人民法院管辖区域为鱼台县、金乡县、嘉祥县、汶上县、梁山县,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管辖区域为任城区、兖州区、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另外,济宁市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知识产权第一审案件,诉讼标的额从原来的50万元上调至100万元。(山东省济宁市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