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江伟)2022年4月14日上午,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召开省市县乡四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试点工作部署会,县司法局局长鲍其伟主持会议并讲话,副局长李桂花、三级主任科员李五香出席会议,各镇(街)行政执法监督办公室主任、局行政执法监督科全体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副局长李桂花传达学习了《中共济宁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开展省市县乡四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济法办发〔2022〕5号)文件精神。
随后,局长鲍其伟就贯彻落实《实施方案》提出三点要求: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提升履职能力。局有关科室、各镇街司法所要充分认识关于开展省市县乡四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思想认识,提升履职能力,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作用,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促进镇街和县直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行政、规范执法,切实提高行政执法质量,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
二要明确目标任务,强化工作举措。要坚持问题导向,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分解任务,精准施策,靶向发力,找准开展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切入点、结合点和落脚点,科学布局,统筹推进,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要总结经验做法,加强宣传推广。要开阔思路,创新举措,积极探索推进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总结提炼经验做法,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为推进省市县乡四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创出“金乡经验”、打造“金乡品牌”。(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