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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芝罘法院:做好改革先行者深耕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试验田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做好改革试点“先行者”  深耕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试验田”
  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 院长 王悦宏
 
  开展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是党中央部署的重要改革试点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深化诉讼制度改革,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重要指示精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和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举措。作为改革试点省份的基层法院,芝罘法院深刻领会改革试点重大意义,精准定位改革试点重点任务,落实落细改革试点具体措施,以改革试点的思维破难题、解新题,打造基层坚实的第一审堡垒,推动各项改革试点措施取得实效。
 
  一、高标站位,深刻领会改革试点重大意义
 
  一是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有利于满足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完善四级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具体行动,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生动实践。通过优化诉讼程序、畅通救济途径,将审理难度低、受地方因素影响小、适宜当地解决的案件放在中基层法院,将受地方因素影响较大,又或存在“诉讼主客场”现象,基层或中级人民法院不宜行使管辖权的案件,由更高层级法院审理,既有利于当事人及时寻求司法救济,兑现胜诉权益,又有利于防止外部干预,提升司法公信力,进一步推动人民法院审级设置与人民群众所需所盼精准匹配,确保人民群众获得正确、周全、审慎的裁判结果,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二是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有利于优化审判资源配置,建立科学合理案件分布格局。通过调整级别管辖标准、完善案件提级管辖机制和再审申请制度,调整四级法院的审级职能、案件结构、运行机制,全面优化人民法院审判监督指导关系,构建梯次过滤、层级相适的案件分布格局,推动四级法院各司其职、各尽其能,实现各类纠纷分层解决、有效过滤、精准提级,推进法院审级结构由“圆筒状”结构向“金字塔”结构优化转变,对于更好构建公正高效权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战略意义。三是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有利于实现上下级法院审级良性互动。随着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新类型案件多发频发,将这一类型案件交由当地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可以为辖区基层人民法院未来审理类似案件作出示范。同时,通过将具有普遍法律适用指导意义的案件以提级管辖方式交由较高层级人民法院审理,有利于及时填补法律漏洞、解决法律分歧、确立裁判规则,确保国家法律正确统一适用。
 
  二、落实到位,有序组织改革试点稳步推进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院党组高度重视,将改革试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一把手”工程,第一时间成立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试点实施方案,明确落实级别管辖调整要求、加强业务指导等21项具体任务,并细化部门分工,落实责任到人。
 
  二是强化协同配合。牢固树立改革试点大局观,加强与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和上级法院的沟通协调,落实数据报表和季报告制度,对改革试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向同级党委和上级法院请示报告,最大限度争取支持。三是抓好宣传动员。迅速召开试点动员部署会,结合改革试点背景、目标、原则、重点内容等认真开展改革试点政策解读,切实增强全体干警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认真总结改革试点的经验做法,加强改革试点典型案例的宣传,讲好改革试点故事,营造积极的改革试点氛围。四是严格督导检查。建立健全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网上检查与实地调研相结合的督查机制,围绕立案等服务窗口、案件的“下报上”等工作情况,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
 
  三、精准定位,全面把握改革试点重点任务
 
  一是准确查明事实,坚守公正司法“生命线”。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的引领作用,基层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既处在践行司法为民的最前沿,也处在化解矛盾纠纷的第一线,更应最大限度的追求客观事实,严格公正司法。芝罘法院充分发挥庭审查明事实、固定证据、质证认证的作用,提高法官依职权调查取证的能力。充分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用足用好在线诉讼规则,加大网上证据交换平台应用力度,完善举证质证机制,夯实案件审理事实基础。进一步推动类案专审,构建起涵盖金融、家事、道交、破产等专业化审判团队,充分发挥专业法官会议和审判委员会在总结审判经验,实施类案指导、统一类案裁判标准上的监督作用,确保裁判尺度的统一,实现“审理一案,指导一片”。严格审判、执行法官工作方式、方法,建立判后约谈工作制度,加强释法说理、判后答疑,提升服判息诉率,减少衍生案件。
 
  二是加强诉源治理,构建多元解纷“经纬线”。积极融入党委领导的基层治理体系,以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为基点,构建起纵到底、横到边、全覆盖的诉源治理工作网络化格局,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横向拓展解纷到边,做好与基层综治中心、相关行业部门的对接。依托“和为贵”社会治理服务中心,派驻一个调解经验丰富的速裁团队,加强与8家调解组织的协调联动,针对物业纠纷等类型案件,开展诉前调解、司法确认、速裁快审工作。加强与相关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对接,围绕本次改革试点调整的一审民事案件标准,特别是对涉及买卖合同、金融纠纷、建筑工程等诉讼标的额较大的纠纷,与区公安分局、市场监督局、民政局等16家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制度共建、治理协同、联防联控,推动矛盾纠纷化解从法院“单打独奏”向多元共治转变。纵向延伸解纷到底,深入推进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加强法官与街道、社区有效对接,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和调解指导。积极开展“无讼乡村(社区)”创建,推动“万人成讼率”指标纳入平安建设考核。推行“网格员+诉前调解”,将网格员纳入调解队伍,发挥网格员调处纠纷最前端的作用,对网格员诉前调解指标进行考核,倒逼网格员提升调解能力。充分调动法官、律师进网格,在辖区内各网格开展纠纷预警、诉前调解、法治宣传等一系列工作,织牢织密基层矛盾纠纷化解网。 三是深化繁简分流,筑牢提速增质“效率线”。在诉前、立案、审判环节建立多渠道分流路径,对符合小额诉讼程序的案件和简易案件,优先适用小额程序和简易程序;对同类型案件实行类案专审,专人送达,鉴定前置,简化审判程序,缩短办案时间;对不易速裁的案件转入后端进行精审细审,实现简案快审、类案专审、繁案精审。以“突破速裁”为发力点。优化速裁团队工作机制,速裁法官及助理工作重心前移,全程参与诉前调解。在诉前调解过程中,完成证据质证及事实认定工作,以便充分了解案情,提高立案速裁效率。充实速裁团队力量,将速裁团队增加至7个。拓宽速裁案件范围,在原有6种案由的基础上,将信用卡纠纷案件调整到速裁团队审理。完善执行繁简分流机制,成立集约查控团队和速执团队,调整执行实施团队,优化财产处置团队,加强执行案件简案快执,对标的额五万元以下的案件由速执团队自行办理,超五万元的案件或其他有财产需要处置的案件,根据查控情况快速流转至实施团队,切实提高执行效率。
 
  “惟改革者进,惟创新者强,惟改革创新者胜”。下一步,芝罘法院将一以贯之认真落实上级法院关于改革试点的各项要求,以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为契机,抢抓机遇,勇毅前行,在准确查明事实和实质化解纠纷上迈出新步伐,为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