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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滕州市行政机关正职负责人出庭应诉再结硕果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近日,在山东省滕州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的七起因行政强制引起的行政诉讼案件中,滕州市某镇镇长作为正职负责人准时来到法院参加案件庭审,履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义务,这是滕州市常态化推进行政机关正职负责人出庭应诉的真实写照,也是认真落实枣庄市市长张宏伟“重点提升正职出庭应诉率”批示精神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在滕州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各级法院的大力支持下,滕州市司法局与各涉诉行政机关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在实现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的基础上,推动行政机关正职负责人出庭应诉驶入快车道。一是建机制。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行政诉讼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通知》,要求涉诉行政机关正职负责人以身作则、以上率下,认真履行行政诉讼案件第一责任人职责,积极出庭应诉。二是抓落实。市司法局积极与法院沟通,掌握开庭情况,向涉诉行政机关发送《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通知》,结合案情建议正职负责人出庭应诉,滕州市司法局主要负责同志主动沟通对接,提升正职负责人出庭实效。三是严考核。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要求,将出庭应诉纳入考核评价体系,强化底线约束。每季度对行政诉讼和正职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予以通报,褒扬先进,树立典型。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作为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组成部分,已被写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行政机关负责人特别是正职负责人出庭应诉,可以更全面、准确地掌握行政争议的根源所在,通过庭审认识和发现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有效拉近与人民群众之间的距离,设身处地从群众利益出发,有利于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下一步,滕州市将持续巩固行政机关正职负责人出庭应诉成果,多措并举有效提升出庭应诉率,发挥“关键少数”在破解行政争议“关键问题”中的重要作用,以亲历出庭应诉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山东省滕州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