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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聊城法院:司法为民争一流 公正司法走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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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法为民争一流  公正司法走前列
  ――山东聊城法院推进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纪实
 
  山东法制传媒网:(王希玉)近年来,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人大的有力监督和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牢牢把握“争创一流、走在前列”的目标要求,积极推进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审判执行工作核心指标持续保持全省先进行列,在去年全省法院审判执行质效综合评估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等次。
 
  着力提升审判质效
 
  打击犯罪,保护人民。五年来,全市两级法院审结各类刑事案件16129件,判处罪犯20921人。审结涉黑恶案件77件,判处罪犯440人,其中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146人。中院建立健全组织领导、院长办案、质效监管、黑财清缴等15项工作机制,实现了扫黑除恶常态化。
 
  民生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2022年1月19日,聊城中院陈正飞速裁团队快速审结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促成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并当场履行,有力保障了弱势群众合法权益。两级法院坚持把保障民生权益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审结各类民事案件97592件,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扎牢民生司法保障网。
 
  全市法院扎实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突破行动,审结各类商事案件147995件,标的额1064亿元。审结破产案件47件,化解不良债务492.1亿元,盘活土地资源2264.9亩,安置职工10754人。审结知识产权案件3944件,对“傍名牌”“搭便车”等侵权行为适用惩罚性赔偿,促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品牌城市建设。
 
  2021年12月23日,聊城中院执行局会同法警支队、办公室、监察室等7个部门,抽调33名干警组成工作组,联合开展“法拍房”腾空专项执行行动。两级法院坚持把解决执行难作为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体现,执结案件132079件,到位金额437.8亿元,中院和4个基层法院代表山东顺利通过基本解决执行难第三方评估验收。
 
  春华秋实。五年来,全市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呈现高质量发展态势,成果丰硕,亮点纷呈。
 
  护佑少年健康成长
 
  近年来,聊城中院高度重视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在全省率先实现少年法庭全覆盖,推行涉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判,经验做法写入今年省法院工作报告。
 
  2021年新年伊始,聊城中院隆重举行全市少年法庭揭牌仪式,两级法院全部挂牌少年法庭。其中,茌平区法院采用原城镇法庭的编制设立独立建制的少年法庭,并全部配备专业审判团队,专门审理涉少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实现了少年审判专案专审,体现了少年法庭机构专业化、审判专业化、队伍专业化的特点。
 
  目前,全市法院共有少审法官23人、法官助理11人、书记员29人。少年法庭成立后,两级法院少年审判庭通过开展主题宣讲、青少年模拟法庭、发布典型案例、法治进校园、参观法庭等方式,大力开展法治教育,增强青少年及其家长、教育工作者的法治意识,在全社会营造保护关爱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
 
  2021年以来,聊城中院积极开展“两法”佑少年系列活动,送法进社区、进乡村,先后联合关工委、妇联等6家单位到市人民公园进行“两法”宣传,并联合东昌府区侯营镇政府开展“两法”宣传。中院少审法官参与全市青少年学生法律知识竞赛筹备及评审工作,到山东广播电台“周末说法”栏目宣传家事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12月底,中院家事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入选“聊城市法治为民办实事十大项目”。
 
  司法保护蓝天碧水
 
  2021年3月28日,聊城中院对一起毁坏基本农田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判决王某某、路某某等17名被告对毁坏的耕地限期复垦修复或承担土地复垦费。
 
  据办案人员介绍,“谁毁损,谁复垦。”毁坏耕地不仅要承担刑事责任,还要承担被毁坏土地的修复义务。该案的判决对于农村存在的毁坏耕地、乱占耕地等违法现象具有深刻的警示教育作用。
 
  近年来,聊城中院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紧紧围绕市委关于生态聊城建设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切实维护生态安全和人民群众环境权益。
 
  为创新环资审判机制,夯实环资审判基础,全市法院打破区域限制,建立分流域环资案件集中管辖新机制;打破内部专业分工,建立“三合一”审判新机制;打破单一审判体系,构建环资审判体系新布局。
 
  根据全市河流众多的特点,聊城中院明确重点流域环境资源保护案件跨县(市、区)集中管辖机制,并指导各基层法院在本辖区森林、河流、化工园区等重点生态区域建立巡回法庭和司法修复基地,积极开展巡回审判,邀请人大代表旁听案件,努力实现“审理一案、宣传一片”的效果。
 
  实践中,两级法院持续加大对环境污染案件的审判力度,依法公开、从快、从严审理环境污染犯罪案件,严厉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加强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审理,为保障生态聊城建设贡献了法院力量。
 
  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2021年8月18日上午,聊城中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莘县东鲁街道某村村民徐某某等26人诉莘县人民政府占用土地纠纷案件。莘县政府、部分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直部门“一把手”等20余人同时到场参加庭审观摩活动。这是中院积极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常态化的一个镜头。
 
  近年来,聊城市委从促进全市经济发展大局这一根本点出发,高站位地多次强调“法治环境就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建设法治社会,必须首先建设法治政府”,并以加强行政应诉工作为着力点和突破口,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
 
  为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全市两级法院积极推动提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出庭应诉能力,健全完善庭前督促、庭审观摩、定期通报、综合考核等制度,切实推进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常态化。
 
  自2019年11月起,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保持100%,各县(市、区)政府“一把手”带头出庭应诉,实现了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全覆盖,人民群众“告官能见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又出声”成为常态。这一经验做法受到最高法院周强院长、省法院张甲天院长批示肯定,连续两年写入省法院工作报告。
 
  聊城中院还积极推动行政争议多元和谐化解,在全国首创行政争议审前和解中心和行政机关负责人调解室“双调合一”,诉前成功化解多起群体性行政纠纷,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聊城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延杰表示,在新的一年里,全市法院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忠诚履职、开拓创新,不断开创全市法院工作新局面,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聊城作出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