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2月24日下午,第二次“企业环保法律服务日”活动在市南法院如期举办。青岛市南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任衍峰主持仪式,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市南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隽超,青岛市南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团队人员,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市南分局相关科室人员,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青岛市新宏达汽车修理厂等相关负责人参加了活动。
活动中,任衍峰首先介绍了“企业环保法律服务日”制度的建立情况,市南法院与市生态环境局市南分局对未规范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的处罚法律适用、危险废物台账管理等问题进行了一一解答,市南法院介绍了行政争议审前和解的程序及实质化解的意义。通过面对面交流、点对点沟通,困扰科研院所、企业的实际问题得到了解决,相关单位负责人对活动给予了高度评价。
张隽超表示,此次“企业环保法律服务日”活动,既帮助相关单位解决了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也宣讲学习了环保执法的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同时加强了生态环境局、法院与企业之间的沟通联系,实现了多方共赢的良好效果。
为更好地服务企业高质量发展,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的生态环境法律问题,2021年12月,市南法院与市生态环境局市南分局联合建立了“企业环保法律服务日”制度,每月举办专题活动,采取预约登记、信息反馈、案件会商、现场接待、跟踪回访的“五步”模式,对预约企业进行现场集中接待,单月接待地点为市生态环境局市南分局,双月接待地点在市南法院。
下一步,青岛市南法院与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市南分局将加强联动治理,立足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职能目标,响应社会全面绿色转型新要求,进一步瞄准企业实际需求、拓宽企业服务渠道、丰富企业服务内容,建立常态化企业法律服务咨询机制,为市南区经济绿色发展提供法律保障。(山东省青岛市市南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