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李庭长,太感谢你了,没想到能接着拿到这笔钱,法院真是为我们解决了实际问题啊!”刘某紧紧握着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工业区人民法庭庭长李佩剑的手说道。
近日,工业区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合同纠纷案。据了解,2020年10月份,王某向刘某借款32万元,约定了还款时间,同时出具借条一张。王某在偿还29万元本金后,对剩余款项及利息却迟迟不还,刘某多次催要无果后,为维护合法权益,将王某诉讼至法院,要求王某偿还剩余借款本金及利息。
案件受理后,立即送达,第一时间将双方邀约至法庭进行面对面调解。在承办法官主持下,双方进行了对账,当事人就尚欠部分欠款的利息及违约金产生了争议,一度僵持不下,刘某说应按照借条中约定的违约金履行还款,王某认为违约金太高,对抗情绪很大。
承办法官当即向双方明法析理,并与刘某单独谈话,说明借条中利息不明确,且约定的违约金过高的问题。经过一番“讲事实、说法理、明利弊”,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当庭和解。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上签字,王某将剩余欠款、利息和违约金当庭过付给了刘某。
调解是化解矛盾的捷径,李佩剑将带领团队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工作方针,继续为人民群众做好事、做实事。(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