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张忠山)“你好法官,我到执行局了,由我替父亲还上欠款!”近日,被执行人张某的儿子来到山东省临沭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替身患疾病的父亲偿还欠款。
原来,张某于2017年承揽了厂房建设工程,赵某为该工程提供沙石、机械。工程完工后,张某仅支付了部分款项,并为赵某出具了欠条一份,载明欠款10万元。赵某经多次讨要未果后,将张某起诉至法院。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但张某依旧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赵某遂向临沭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转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高文波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张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可多次拨打被执行人电话,均未接通。经过一番调查,也未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
执行干警再次调阅案件电子卷宗后,查找到了被执行人张某儿子电话,并及时与其进行联系,告知其法律文书已经生效,张某应该按协议履行。但其儿子表示,张某现身患疾病,暂时不具备履行能力。
执行干警进一步释法明理,告知如张某暂时不具备一次性履行的能力,可以考虑与申请人协商采取分期履行的方式。
经多次沟通,张某儿子表示愿意代父亲偿还欠款。申请人赵某在了解到张某身体状况后,对其子愿意代为履行欠款甚为感动,自愿放弃了部分权益,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山东省临沭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