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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青岛城阳法院:善意文明执行 保障31名购房人合法权益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近日,山东青岛城阳法院执行局顺利执结一批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追回逾期交房违约金12万余元,有效保障了31名购房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本案原告孙某等31名购房人与被告青岛某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于2018年签订了商品房预售合同,原告依合同支付了购房款,但被告逾期将房屋交付。原告诉至法院后,一审、二审均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但被告一直未履行义务,因此原告于2021年10月向城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信息,发现其名下银行账户已被另案冻结。考虑到公司经营需要,法院秉承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未对其采取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信用惩戒措施。办案法官多次与被执行人公司负责人沟通联系,针对争议问题释法明理,向其阐明拒不执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严重后果。最终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于11月26日前将全部执行款履行完毕,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在本案的执行过程中,城阳法院秉承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在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运用刚柔并济的执行工作模式,寻求多方共赢,用心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和司法温度。(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