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为持续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弘扬宪法精神,提升行政机关人员依法行政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12月9日,山东省滕州法院联合滕州市司法局组织住建局、姜屯镇人民政府等10个部门、镇街的工作人员参加行政诉讼案件旁听活动。
滕州法院根据审判实际,精心挑选孙某某不服某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一案作为旁听案件。整个庭审活动有序进行,承办法官准确归纳争议焦点,原被告双方围绕争议焦点进行充分的举证、质证、辩论,旁听人员零距离见证了法庭对案件事实、执法程序、证据三性、法律适用等各环节的审查认定,直观感受庭审全过程。
通过直观化、零距离的以案释法,将庭审现场变成“法治课堂”,有助于行政机关发现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体会到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进行执法的必要性,有利于从源头上减少行政争议的发生。下一步,滕州法院将继续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请进来”旁听案件与“走出去”普法宣传相结合,强化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推动行政纠纷实质性化解。(山东滕州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