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9月29日,山东青岛市南法院妥善处置了一起群众突发晕厥事件和一起高龄老人诉讼事宜。
十时许,市南法院信访安检执勤法警发现门口有一中年男子突发晕厥,执勤法警及时拨打120急救电话并上报法警大队负责人。按照法警大队日常急救演练规程,诉讼服务中心带班法警第一时间携带急救包与AED(自动体外除颤器)设备赶赴现场。经过法警的及时救治,该中年男子逐渐恢复了意识。
十一时许,一名年逾八十岁女性老人来到市南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起诉自己女儿要求其支付赡养费。老人籍贯河北河间,户籍地李沧区青山路,自称现住于黄岛区。由于老人年纪较大,口音较重,沟通困难且未携带通讯工具,法警大队执勤法警与立案庭诉服中心法官为老人悉心解答问题并及时上报部门负责人。两部门负责人迅速赶赴现场,耐心为老人解答立案相关问题,并协助老人联系家中亲属。经过多方沟通,按照老人请求,执勤法警为其联系了辖区派出所民警。
下一步,市南法院将继续加大干警急救技能培训力度,提高干警综合素质,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难,努力为群众诉讼服务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