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特推: 山东临沂市召开行政复议案件质量评查会
搜索:
您的位置: 主页 > 法院 > » 正文

山东平度法院:执行法官“灵机一动”解难题 案结事了皆欢喜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在山东省平度法院9月28日凌晨的一次执行行动中,被拘传到庭的被执行人周某无可供执行财产,执行法官在得知其在外有未结清货款情况后,主动帮被执行人“讨债”,将讨回的货款偿还给申请人,一举多得、案结事了,赢得当事人一致赞誉。
 
  基本案情
 
  在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周某共欠朱某货款13227元,双方在法院达成调解:周某于2020年7月31日前给付6500元,余款6727元于2020年8月30日前一次性付清。双方还约定了违约条款:若周某逾期支付,以未付货款为基数,承担相应利息及违约金3000元。后周某未按期履行给付义务,朱某遂向平度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周某一直消极应对,在执行法官的多次督促、训诫下,陆陆续续交纳了一万元案款,剩余6000余元一直以各种理由拒不履行、规避执行。执行法官多次到周某住处及其经营的大棚中寻找,均未见其人。8月23日,执行法官冒雨出勤,终于在大棚内找到周某,自知躲无可躲的周某向执行法官保证,三日内先行交纳3000元,剩余部分尽快筹措交纳。因执行法官在前期办案走访调查中已确认,周某当时的经济状况确实不能立即全额支付,便同意了周某的还款计划,并向周某再三强调要按时履行义务,否则将对其采取司法强制措施。但三日期满后,周某仍未交纳案款。
 
  执行现场
 
  9月28日凌晨,天色不亮,执行法官将刚起床还未来得及出门的周某堵在家中,并依法对周某进行拘传。戴上手铐的周某在接受调查、讯问时,真切感受到法律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之严格,主动承认错误,并如实申报近期财产状况。周某称其种植的小西红柿已采摘,并已多次向平度某果蔬合作社供货,但货款一直未结算。得知被执行人尚有未收回的货款,执行法官“灵机一动”,马上驱车带领周某赶往该果蔬合作社,决定尝试帮助被执行人“讨回”这笔货款用于偿还案款。见到执行法官,合作社经营者承认周某确有尚未结算货款,执行法官居中斡旋,帮助周某讨回了货款。拿到结算款的周某当即交纳了剩余案款6000元,自此,在当日凌晨行动几个小时后,该案顺利执结。
 
  在本案中,平度法院执行法官在周某现有资金不能履行义务的情况下,根据周某提出的财产线索紧抓不放,灵活机动处理,不仅帮被执行人要回了货款,也完成了申请人的执行诉求。多动脑子、多跑几趟,须臾之间彰显了执行威力,亦体现了执行温度,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山东省平度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