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刘敬松 侯伟)6月4日,在世界环境日来临之际,山东省临沂市平邑县人民法院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开展丰富多彩的“6.5世界环境日”法治宣传系列活动。通过普及环境法律保护知识,解答关于环境公益诉讼等方面的疑问,增强自觉保护环境的意识,让绿色、节能、绿色的环保观念遍植大美平邑,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在县城莲花山公园活动现场,平邑县法院青年志愿者通过设置咨询台、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过往群众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耐心细致的解答群众咨询的环保方面的问题,并以案说法的普法形式向前来咨询的群众,宣讲环境资源审判及破坏环境犯罪的典型案件。
在蒙山龟蒙景区,上午正值游客进入景区的高峰节点,平邑县人民法院蒙山生态环境资源法庭通过悬挂宣传标语,与山东沂蒙山旅游公司党支部一起设置咨询台、发放环保宣传资料,宣传最高院发布的生态环境保护典型案例,向群众讲解毁林挖根、滥采奇石等行为的危害及违法性,呼吁广大游客保护环境、爱护生态。为了进一步助力蒙山环境卫生整治,把“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落在实处,在庭长许爱涛带领下,干警们对草丛中的废弃物进行清捡,并向沿途的游客宣传环保知识,为环境保护贡献一份力量。同时平邑县法院在led大屏上播放环境保护宣传片,持续扩大环境日宣传覆盖面,引导群众树立保护环境的理念,共同守护我们的家园。
平邑县法院此次“6.5世界环境日”法治宣传系列活动,共接受群众咨询170人次,发放各种宣传资料300多份,切实提高了群众自觉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和保护环境的意识,起到了良好的法律宣传效果。
近年来,平邑县法院紧紧抓住生态文明建设契机,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团队,设立蒙山生态环境资源法庭,发挥审判职能,护航绿色发展, 被山东省高院授予“环境资源司法实践基地”。(山东省临沂市平邑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