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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东明县司法局开展禁烧秸秆宣传活动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为有效防止焚烧秸秆污染空气环境,促进秸秆资源综合利用,进一步巩固生态文明建设成果。6月5日,山东省菏泽市东明县司法局派驻焦园乡荆南村“加强农村党组织建设”工作队组织开展禁止秸秆焚烧宣传活动,积极倡导广大农民群众共同保护良好的生态环境。
 
  活动中,东明县司法局派驻工作队员在麦田地头和村庄的醒目位置悬挂上法治宣传条幅,入户发放禁烧秸秆法律明白纸,广泛宣讲严禁露天焚烧秸秆的法律法规知识,让村民们充分认识到农作物秸秆的综合利用价值和焚烧秸秆的社会危害性。号召广大村民迅速行动起来,共同抵制焚烧秸秆行为,从根本上杜绝焚烧秸秆现象,切实增强安全生产意识和环保意识,大力发展生态农业生产,共建生态绿色、文明和谐的美丽乡村。(山东省菏泽市东明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