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王琦)为了贯彻落实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市企两会”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法律赋能·服务企业”活动的实施意见》,以学习宣传民法典为契机,共商服务企业发展大计,8月17日,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民法典》宣讲团首站走进鲁泰纺织集团,开展“法律赋能·服务企业”——“法官·企业家”《民法典》对话会。
今年以来,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市企两会”围绕贯彻落实市委“六大赋能行动”、十二大攻坚行动、“一号改革工程”等重大部署,同心同向、通力协作,开展了系列联建共建活动,倾心服务全市企业,倾力护航转型升级,努力为打造“安心创业、放心投资、专心经营”的魅力淄博提供服务和保障。
《民法典》的诞生,是我国经济社会秩序不断成熟、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日益完备的重要标志,是社会主义制度自信以及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提升的重要体现。其不仅是“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市场经济的基本法”,也是企业健康发展的法律基石,学好用好民法典对加强企业管理、防范法律风险具有重要意义。
据了解,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民法典》宣讲团由院党组书记、院长梁久军亲自督导,由资深法官组成,将以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回应提升营商环境的现实需求以更加积极、广泛的法律赋能,继续助力全市企业出新出彩。
全市法院作为贯彻实施民法典的重要部门,将深刻领会民法典的新理念、新精神、新原则,聚焦当前营商环境领域的堵点痛点和顽瘴痼疾,在民法典框架下积极探索解决,以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回应提升营商环境的现实需求;将充分运用民法典关于疫情防控的立法成果,准确适用现行法律和司法解释关于不可抗力、情势变更等方面的规定,妥善处理涉疫情相关纠纷案件,助力复工复产,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将继续强化“服务企业就是服务大局,支持企业就是支持发展”的理念,坚决贯彻民法典规定的平等原则,加大产权保护力度,不论国企民企、内资外资、大中小微企业,一视同仁,依法保护。
山东省派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服务队淄博一队队长,省审计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许庆豪;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梁久军;“市企两会”主席、东岳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张建宏及淄川区主要负责同志出席此项活动。(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