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姜金龙 时满鑫)21日,山东省青岛法院依法对8起43人黑恶势力犯罪案件集中宣判。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王某华、曲某志等24人恶势力犯罪集团组织卖淫、敲诈勒索案宣判,黄岛区人民法院对张某玉等14人恶势力犯罪团伙寻衅滋事、非法侵入住宅案宣判。该两起恶势力犯罪案件均在当地有组织地长期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人数众多、犯罪组织相对稳定、行为恶劣,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此外,黄岛区人民法院、城阳区人民法院、莱西市人民法院还对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赵某刚、邵某聪、李某平等人宣判,有力震慑了黑恶势力犯罪。
今年2月以来,全市法院积极运用远程提讯、互联网庭审等开展审判工作,完善线上审判规则,新建两个远程视频审判法庭,目前运用线上方式审判黑恶势力被告人近百名,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