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王德卫)近年来,莘县司法局立足主责主业,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民生实际,积极推动人民调解工作创新,不断拓宽人民调解服务领域,努力提升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成功率,有效维护全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大局稳定。
一是创新人民调解工作载体。莘县司法局先后开展了“争当人民调解能手”主题实践活动,“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专项攻坚”等活动。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制定了《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三年行动方案》,使群众表达诉求渠道更加畅通,多年积累的矛盾得到及时化解。为打造调解品牌,在妹冢、观城、张寨、河店、魏庄等镇(街)设立了品牌调解工作室。围绕“做强、做实、做优”大调解工作的目标,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全县“警调对接”工作的指导意见》,在24个派出所设立了调解室,跟进化解一些情节较轻、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治安案件。
二是创新人民调解工作领域。拓展调解范围。根据形势发展,在调解范围上,从传统的婚姻、家庭、邻里等常见性、多发性民间纠纷,转向土地承包及流转、征地拆迁和医患纠纷、劳动争议、治安管理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各个方面。扩大调解对象。在调解对象上,突破调解单一主体之间的矛盾纠纷,扩大到公民与法人、公民与其他社会组织之间的矛盾纠纷。根据目前矛盾纠纷易发生、易激化,关乎民生热点、难点的领域,在交通事故、消费纠纷等行业设立了行业性调解组织,配备专业人员进驻调委会,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稳定的作用。目前,我县共有各级各类人民调解组织1154个,其中镇(街)调委会24个、村居(社区)调委会 1126个、企业调委会2个、行业性调委会2个,初步形成了以镇(街)人民调解委员会为主导,以村居(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为基础,以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为补充,上下贯通、左右联调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体系。每年全县各级各类人民调解组织调解民间纠纷达11000件,其中形成卷宗的达1500件,调解率达100%,调解成功率达98%。今年1至4月份,我县调解的矛盾纠纷数量占全市总量的33.8%。
三是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机制方法。整合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五大法律服务资源,建立纠纷联席调处制度,充分发挥法律工作者的专业优势,处置化解重大疑难纠纷。建立县、镇(街)、村三级管理信息预警机制,通过网格化管理平台,及时对接网格员,建立了决策预防、苗头预防、个案预防、社会预防的综合预防体系,积极开展个案纠纷法律服务。凡是通过人民调解没有解决或人民调解不能解决的纠纷,法律服务及时跟进,采取宜证则证,宜援则援,宜诉则诉的办法,多种法律服务手段跟进,彻底解决单个矛盾纠纷。(山东省聊城市莘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