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7月25日清晨,山东淄博市开展拘留、拘传专项工作集中行动,警法联合,让“老赖”插翅难逃。
此次拘留、拘传专项工作中,创新启动实施联动模式,一是与公安联动,公安可通报被执行人线索,不再需要“蹲点守坑”,可及时采取相关措施;二是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法警支队与各区县法院法警大队联动,比如张店法院的被执行人出现在了博山,通过统一调配,可调动博山法警大队实施拘留、拘传,在节省人力的同时,提高了办事效率。
7月22日,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本周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实施拘留、拘传专项工作。主要针对已经被决定采取拘留措施,但因去向不明、行踪不定而未能实施拘留的,或者执行拘留困难的被执行人。行动由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法警支队统一指挥,调度、协调各基层法院法警大队,并将通过与市公安局相关职能部门构建的长效、快速、高效的打击拒执违法犯罪工作机制协作联动。
7月25日6时许,桓台法院拘留、拘传专项工作行动组在法院南门集合,整装待发。行动组分成三个小组,分三条路线分头同时进行拘留、拘传专项工作。
案件一:赵志刚不当得利纠纷一案
申请人桓台县鑫旭环卫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赵志刚不当得利纠纷一案,标的:44641.1元。原告在申请执行后,被执行人赵志刚拒不赔偿,经网络查控、线下查询被执行人赵志刚名下银行存款、不动产、车辆、互联网银行等财产线索,依法冻结被执行人银行存款3000余元,未发现其他可供执行财产。经本次强制执行活动,对其依法强制拘留。
行动之日下午,被执行人赵志刚的儿子凑足案款交至法院,本案案结事了,行动取得良好法律震慑效果。
案件二:张成亮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申请人李哲于被执行人张成亮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在申请执行后,被执行人张成亮拒不执行,经网络查控、线下查询被执行人张成亮名下银行存款、不动产、车辆、互联网银行等财产线索,依法冻结了被执行人张成亮名下8张银行卡,无足额存款,未发现其他可供执行财产, 申请人多次去被执行人户籍村落打听走访,未查询到被执行人的行踪。本院于2018年12月20日将被执行人纳入限高,12月25日纳入失信。本次联合行动,在公安部门的的帮助下,查询到被执行人妻子牌照为鲁C918TA的车辆行动轨迹,进而查询到被执行人的落脚点,并通过申请人的跟踪配合,找到并控制该车辆,被执行人迫于压力,主动现身并将所欠金额主动还清,申请人同意结案,本案执行完毕,行动得以圆满完成。
案件三:陈克峰承揽合同纠纷一案
申请人马功平与被执行人陈克峰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在申请执行后,被执行人陈克峰拒不执行,本次执行活动,依法对被执行人陈克峰拘传,其亲属迫于压力下午主动将案款交至法院,本案案结事了。
案件四:宋成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申请人山东昊艺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于被执行人宋成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在申请执行后,被执行人宋成拒不执行,本次执行活动,依法对被执行人宋成拘传,其亲属迫于压力凑足10000元缴纳至本院,并与申请人达成和解,按每月3000元支付给申请人山东昊艺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至履行完毕。(山东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