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槐燕 相新宇)为进一步提高法官的素养,适应新形势发展需要,强化法官学习的常态化、制度化,山东淄博高新区法院于近日制订实施了《法官学习制度》。根据制度要求,7月26日下午,全体员额法官,开启首次集中学习模式。
会上,该院党组书记、院长陈树礼首先带领员额法官共同学习了省高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庭审秩序的通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山东省司法厅关于规范庭审秩序的规定》、《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审限管理切实解决长期未结诉讼案件的意见》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依法保障律师诉讼权利和规范律师参与庭审活动的通知》,并结合院工作实际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不断规范庭审秩序,切实提高驾驭庭审及预防、处置突发事件和重大敏感事件的能力;认真抓好长期未结诉讼案件的清理工作,加强审限管理,切实解决长期未结诉讼案件,进一步提高审判质效;增强指导律师有效参与庭审的能力,形成各职能部门协调配合、律师积极有序参与庭审的良好局面。
随后,陈树礼推荐全体员额法官一起学习了《裁判文书“京点”之比》的系列报道,并就如何写出一份优秀的判决文书,进行了深入探讨。
“以打铁还需自身硬”为目标,下一步,淄博高新区法院将进一步加大法官学习的力度,通过“集中学习、分散学习、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不断提升法官司法能力和自身素养,努力创建学习型法院,为深化品牌法院创建奠定坚实基础。(山东淄博高新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