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邹旭)5月9日,山东省莒南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协助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法官王威、韦锟等一行成功完成了一起异地执行案件。为法院异地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和有效解决异地执行难问题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与法律权威。王威、韦锟两位执行法官对莒南法院执行干警不辞辛苦、全力协助的精神表示感谢并给予高度评价。
5月7日,莒南法院接到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协助执行的指令后,党组书记、院长胡发胜高度重视,要求执行局全力协助执行;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翟文学立即了解了案件的详细情况,并指派强制执行经验丰富的执行小组——朱磊小组配合新城区人民法院完成执行。
因被执行人涉及经济纠纷较多,债主们不清楚车辆产权情况,社会上对执行这些车辆的关注程度很高,执行风险很大。
为确保案件顺利执结,5月8日,莒南法院执行法官朱磊带领执行小组先到执行现场进行侦查,然后到所辖政府临港区管委会进行协调,取得区党工委、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帮助。
5月9日一大早,朱磊等6人与新城区人民法院王威、韦锟等6名执行干警人合力奔赴执行现场。
来到被执行人临沂市某某石化有限公司,面对情绪激动被执行人,朱磊一行首先积极做被执行公司有关领导要协助法院执行的说服教育工作,教育他们必须积极协助法院执行工作,告诫他们任何阻挠和企图妨碍执行的行为都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在执行法官的说服教育和两地法院法警的强大威慑力下,被执行方表示配合执行。这些化学危险品车辆已经长时间停放,有泄漏或者引起其他事故的危险,为此,朱磊一行按照制定执行预案,召集了近30人的专业拖车队伍,将事故风险降为为零,保证顺利安全的完成执行任务。
从早上一直忙到下午15时,朱磊一行冒着炎炎烈日,经过七、八个小时的坚守努力,最终将被执行人租赁申请人德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的13辆价值400余万元的大型油罐车及时查封并强制拖离现场。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