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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南中院对张学文等16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作出二审宣判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21日,山东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张学文等16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作出二审宣判。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法官谢家晋说:“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2011年12月至2017年8月,原平阴县东毛铺村村委会主任张学文,为达到长期把持基层政权的目的,打着村民自治、为民维权的幌子,抵制、破坏村两委换届选举,先后纠集部分村民实施冲击国家机关、寻衅滋事等多起违法犯罪活动。
 
  2018年12月,槐荫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后,张学文等6人提起上诉。济南中院快速立案,并组成了合议庭。
 
  经审查,济南中院认为原审判局认定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性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最终作出终审裁定。(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