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王鑫)山东沂南县司法局在坚持党建引领、夯实司法行政业务基础工作上不断探索前进,通过一系列加强党建工作的措施,坚定了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提高了司法行政队伍服务社会的意识和能力,提升了广大党员干部的综合素质,为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以理论武装为先导,提升队伍整体素质
沂南县司法局始终坚持把学习摆在重要位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系统6个支部91名党员全部建立了完善的学习笔记,通过撰写学习体会、交流心得等多种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全体党员的“四个意识”,坚定了“四个自信”。扎实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活动,立足实际调研成果,出实招、用实劲、求实效,将“三大”活动作为改善机关作风,创造社会价值的攻坚战。邀请沂蒙新红嫂于爱梅、全省道德模范崔茂奎为司法行政系统全体党员干部讲党课,用身边的榜样激励党员干部们发挥先锋带头作用。组织司法行政系统党员干部到朱家林田园综合体、县党员学习教育体验中心、县廉政警示教育基地等参观学习,现场接受党性文化的洗礼。通过强化理论学习更新知识结构,不断适应新时期司法行政工作的需要。
二、以党建为引领,推动业务系统发展
沂南县司法局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为各项工作的创先争优打下坚实的基础。党组书记发挥个人的凝聚作用和带头作用,在做好表率的同时加强班子成员之间协调、沟通,坚持民主集中制,重大事项由党组集体决策。并根据班子成员个人的分工和特点,明确领导班子成员职责范围内党建工作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工作目标任务,形成了抓党建工作落实的合力。每季度组织党组成员专题研究党建,每月听取各支部党建汇报,及时全面了解各支部党建工作情况并及时给出意见、建议。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不懈加强自身的思想理论武装,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在政策制定、工作部署、财力投入、干部配备上切实把党建工作放在首要位置,有效运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党员评星、年度考核等方式推动党建工作落到实处。发挥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相互促进、相辅相成的作用,在司法行政队伍中发掘、树立有代表性、有号召力的先进典型,扩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司法行政党建工作增添了新动力。
三、以活动平台为载体,拓宽法律服务渠道
沂南县司法局突出服务主线,创新方式载体,坚持学中做,做中学,学做结合。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在改进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水平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亲和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举办宪法知识竞赛,“我与宪法”微视频、好课程征集,“不忘初心·与法同行”演讲比赛等活动,将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相结合,助力全县学习型机关、党组织的建立。出版七五普法服务发展系列读本,为扫黑除恶、棚户区改造、文化旅游等领域中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提供法律支持。统筹抓好系统党建,机关、老干、公证处、各律所支部都理顺了党员关系。筹备成立律师党总支,加强对律师党员的监督管理引导,营造更加健康的法律服务环境。打造老干支部活动室,改善了离、退休老干部参加活动场所,提高了老同志学习积极性,更好地发挥了老干部在指导工作和凝聚队伍方面的影响力、感召力。党建工作推进业务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县司法局在服务全县中心工作中发挥了显著作用,法治沂南建设迈上了新台阶。
党的十九大对新时代党的建设作出了重大部署,也对司法行政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在今后的工作中,沂南县司法局将继续加强政治建设,进一步坚定政治方向,严格执行纪律规矩,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政治建设,打造服务法治建设的坚强队伍;继续加强思想建设,强化理论武装,深刻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体系和丰富内涵,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继续加强组织建设,持之以恒地强化党支部标准化建设,认真履行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的职责;继续加强作风和纪律建设,坚决反对“四风”,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加强和改进作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时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用规范化、常态化、科学化的党建工作引领司法行政工作再创佳绩,为“三宜”沂南建设提供更加优质的法治保障。(山东沂南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