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王强 刘志强)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精神,山东枣庄市山亭区司法局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多举措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筑牢社会稳定防线。
一是“多”方位,广宣传,营造“人人喊打”氛围。统一编印“扫黑除恶”宣传材料,利用法治广场宣传活动、农村大集、法律进企业等宣传方式,向居民群众宣传扫黑除恶法律知识,同时依托“山亭司法行政在线”微信公众平台,不定期推送扫黑除恶相关知识,通过这种“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模式,让群众知道什么是黑,什么是恶,形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声势。截至目前,共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广场宣传活动18次,分发扫黑除恶宣传折页5000余份,接受群众相关法律咨询20000余人次。
二是“多”措施,严监管,加大特殊人群管控力度。组织全体社区服刑人员开展“扫黑除恶”专题学习教育,签订《自律承诺书》,并开展全面摸排,对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七类案件”及涉赌、涉毒等易产生涉黑涉恶隐患的服刑人员逐一进行走访谈话,形成书面谈话记录,引导其主动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同时组织各镇街司法所与村居协理员,对辖区刑满释放人员进行拉网式“大排查、大走访”工作,查清案底,根据犯罪类型及走访实际情况,明确重点人员名单,防范其参与黑恶势力,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三是“多”角度,汇资源,维护基层和谐稳定。充分发挥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和村居法律顾问贴近群众、熟悉民情等优势,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过程中密切关注黑恶势力易于滋生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同时对近年已调解过的纠纷进行仔细梳理,对有可能涉及黑恶势力线索的进行回访、排查,积极提供发现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山东枣庄市山亭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