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讯:(窦宪芳)近年来,山东省高唐县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维护儿童合法权益。
坚持快立快审。该院开辟“绿色通道”,设立“儿童维权立案专用窗口”,设立“妇女儿童维权岗”,对涉及未成年人的抚养费、教育费、侵权、伤害等案件,坚持优先立案调解、开庭、执行,切实维护儿童合法权益;认真落实司法救助,对经济困难需要特殊保护的儿童,依法给予缓、减、免诉讼费用。今年以来,该院共缓、减、免诉讼费用2万元。
坚持亲情关怀。该院成立“妇女儿童维权合议庭”和家事维权审判庭,选派精干法官承办,专门负责审理涉儿童合法权益保护案件。承办法官通过听取当事人意见和走访了解未成年人生活的社区、幼儿园、学校等生活学习场所,并结合案件情况,对子女抚养权归属问题做出综合裁判,最大限度维护未成年子女的权益,减少家庭纠纷给其生活学习造成的负面影响。
加大宣传力度。该院在“六一”儿童节、“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主题日,积极开展巡回送法、送法进校园、模拟法庭、群众旁听庭审等法制宣传活动,努力营造全社会关爱儿童的浓厚氛围。同时,加大宣传力度,结合悬挂过街横幅、散发宣传资料、设立法律咨询点等多种途径,进行全方位、立体式宣传,提高儿童法律维权意识,构筑起保护儿童合法权益的“基本防线”。
多元化解纠纷。该院不断加强与政法委、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妇联、学校、乡镇(社区)等的沟通联系,建立妇女儿童权益救助机制。采取委托调解、邀请调解、联合调解、司法确认等做法,加强法院与妇联、人民调解组织的联络沟通,不断加大对妇女儿童的帮扶救助力度,让全社会共同关注未成年人人身、情感、健康、教育、财产利益等问题,切实贯彻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
加强心理辅导。该院由专门心理咨询师进行心理辅导,引入心理疏导和测评机制,组织专业社会工作者、心理咨询专家等专业人员,为离婚案件当事人双方及未成年子女提供心理辅导和测评服务。在未成年人审判方面,设立“圆桌审判”,通过社会调查、心理干预、回访帮教等工作,全力挽救失足未成年人。(山东省高唐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