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讯:(柳延芳)近日,多家保险公司来信表示,山东省莘县人民法院在审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中充分运用微信平台,送达、调解、传送证据、接受代理词,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做法很好,值得推广。
在审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过程中,保险公司作为被告相对比较固定。为进一步提升民事送达的质量和效率,尽量让当事人少跑腿,该院民一庭创新工作机制和方法,采用微信送达方式,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民事答辩状、应诉通知书、传票等法律文书,并运用微信进行调解、传送证据等工作,送达工作的及时、便捷得到了当事人对莘县法院工作的认可和好评。
在莘县法院建立微信群后,各保险公司积极加入该微信群,并确定了各自的专职人员负责微信的接受与发送。该院将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手续,经拍照、微信传输给保险公司指定人员,保险公司很快回复信息确认,法院截屏、复印附卷后,送达完毕。据该院民一庭庭长张玉民介绍,这项工作改变了以往由通知保险公司人员领取,或由法院上门送达,或邮寄送达,前后一个星期乃至十几天才能完成,并产生大量办案经费的送达效果。
采用微信方式送达,使有关法律文书在十几分钟乃至几分钟内送达完毕,减少了当事人往返法庭的不便,缩短了送达周期,降低了诉讼成本,真正实现了司法便民、利民,受到了各保险公司的一致好评。该院党组书记、院长隋得民表示,在法官员额制背景下,一定程度缓解案多人少的矛盾,促使法官将更多的时间用于解决疑难案件和提高审判能力,进一步缩短办案审限,提高办案水平。(山东省莘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