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讯:今年以来,山东烟台开发区法院持续强化对涉群体类经济案件的办理力度,上半年审理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件4件5人,审结2件3人,审结民间借贷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等系列案件300余件,通过“把好三关”全力维护社会经济稳定和群众财产安全,取得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把好舆情关,通过提前介入强化风险防控。落实重大敏感案件应对处置“三同步”机制要求,建立覆盖立案、审判、执行全程的办案风险评估体系,对有可能造成群众集体上访和群体性事件的案件,通过舆情通报、重大敏感案件上报等形式对“涉群体类”案件提前介入、及时通报,多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
二、把好公开关,落实阳光司法力促审判公正。在立案阶段就同步生成电子卷宗,所有当事人均可上网查询案件办理进度;对所有审理的上述各类案件均公开开庭审理,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相关群众代表等走进法庭旁听案件审理过程;强化裁判文书法律释明,并在案件审结后及时将生效文书在网上公开,供人民群众查阅,帮助群众提升风险识别能力和防范意识。
三、把好疏导关,搭建沟通平台强化心理干预。积极搭建与涉案群众的对话平台,在案件审理、执行的各阶段均安排承办法官加强与受害群众的沟通联系,主动通报案件的进展情况,对群众反馈的意见建议及时处置应对,对相关的判决裁定作好法律释明,积极疏导涉案群众情绪,防止群体性事件的发生。(烟台开发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