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讯;(李雪)近年来,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法院立足审判职能,积极探索类型化审判机制,统一“婚姻家庭案、民间借贷纠纷案和道路交通事故案”三类民事案件的审判方式、审判流程和审判思路,推动三类民事纠纷类型化解决。
“专”字打头开展审判工作。
2016年以来,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法院新收各类民商事一审案件2891件,其中婚姻家庭案件533件,占新收案件总数18.44%,民间借贷纠纷案件556件,占新收案件总数19.23%,道路交通事故案件411件,占新收案件总数14.22%,三类案件共占民事一审新收案件总数的51.89%,针对这一情况,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法院要求法官“术业有专攻”,有效整合审判资源,成立人员相对固定的家事、金融和交通事故合议庭,结合审判人员的性格特点、工作专长、审判经验积累等情况,为类型化案件审理配备合理、稳定、科学的专业审判力量,努力做到专门机构、专业人员、专门案件类型、专门程序、专立制度的“五专”审理模式。
“强”字硬身加强审判环节。
对于进入类型化审判流程的司法工作人员,加大对其专业知识的培训,强化其应对专门案件的能力,同时加强法律释明工作,认真为涉案当事人分析案件涉及的权利和义务,消除当事人的片面认识,推进类型化案件诉调对接机制,促进案件妥善处理。同时,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法院对纳入类型化审判的案件“繁简分流”,提高审判效率,对内不断完善类型化案件诉讼流程指导,对外强化对当事人的诉讼指导,在人民陪审员选择,诉讼材料提交等环节固定流程和参与对象,建立高效一体化的联合办公机制,形成“内有制度,外有指导”的规范化专门审判诉讼模式。
“实”字总结提升审判质效。
通过类型化的思考,法官们寻找案件之间的相似点,统一“婚姻家庭案件、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和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三类民事案件的审判方式、审判流程和审判思路,从而为参照指导性案例提供基础,这样能确确实实减轻了法官办案压力,提高了审判效率,确保案件质量。2016年以来,院民二庭将类型化案件总结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对审理民间借贷案中的普遍问题进行归纳、总结,统一裁判标准,解决了同案异判问题。案件类型化审判总结,形成了对类型问题的共识,确立了统一的裁判标准,极大提高了审判质效。(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