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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广饶县司法局“三结合”提升普法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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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法制传媒网讯:(张镇琢)山东广饶县司法局“三结合”提升普法质效。
 
  一是“谁执法谁普法”与自身学法相结合。全民普法守法是一项社会性、系统性工程,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印发了《关于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要求各镇街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本单位工作实施方案和细则,明确普法责任主体,切实增强普法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在领导干部和公务员队伍中,落实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和定期培训、考核制度,县直各部门和各镇街领导班子均把法律知识列入学习计划,县委党校把法律知识纳入公务员培训内容,形成了健全的机关学法考核制度,确保执法司法工作始终在法律的框架下、法治的轨道中运行。
 
  二是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相结合。发挥各种媒介资源作用,实现普法工作常态化。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大力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在“6·26”禁毒日、“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节能宣传周、三八妇女节等时间节点,通过举办法治宣传咨询和印制发放法治宣传资料、制作法治宣传专栏和户外公益广告等方式,广泛开展经常性的法治宣传。同时,高度重视互联网+法治宣传等新媒体的运用,广泛运用门户网站、两微一端以及窗口和服务大厅电子显示屏等平台,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其中。
 
  三是普法教育与学校教育相结合。在青少年学生中,开展了“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兼职法制副校长工作,选聘43名优秀干警担任43所中小学法制副校长,不定期为学生上法制课,开展法律知识普及活动。编印了《成长路上,与法同行——广饶县青少年法治教育读本》,免费发放到全县各中小学校,为学校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提供重要学习资料。同时,加强对学校法治教育的督导,做到青少年法治教育课时、教材、师资、经费“四落实”,切实做好普法“源头工程”。(广饶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