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讯:(范传志 宋玉泉)2月27日,外地务工人员杨某来到山东阳谷金斗营司法所,称其与务工的老板产生了劳务纠纷,申请调解。看着来访者失落、哭诉的表情,司法所工作人员耐心倾听,等来访者情绪逐渐平静下来,根据来访者的诉讼请求,所长范传志同志立即联系相关负责人,赶往工厂进行调查核实此纠纷。
调查得知,原来来访人员杨某去年在李某的水泥制品厂务工,起初约定每天120元,工资月底结清。可是到现在李某除了支付每月600元的生活费,剩余工资以各种理由、借口未发。在调解现场,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范所长以事实为依据,依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以人情世故为突破口,同时严厉指出李某拖欠工资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
经过调解人员3个多小时耐心细致、有理有据、真心诚意的说服教育,李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杨某如数拿到了剩余6300元的工资。最后,杨某激动的说:“司法为民,有你们这样真心为民服务的好同志,我们农民工出来挣钱就有保障了。”(山东阳谷金斗营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