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讯:(梁磊 王瑞)近日,山东济宁泗水县法院民三庭成功调解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主审法官积极践行“四心”工作法,帮助当事人算好“法律帐”、“亲情帐”,取得了案结事了人和的效果。
原告张某某系被告夏某的姨夫,夏某自幼丧父,在夏某结婚当天,张某某乘坐夏某婚车为其置办结婚用品时与另一被告张某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原告十级伤残,并因此花费大量医疗费用。事故发生后双方情绪激动,不仅关于原告的赔偿事宜久调未解,而且原告张某某与被告夏某之间的亲情也近乎破碎。
因事故时间发生较早,且原告受伤后即被送往医院救治,事故现场已被破坏,事发时既无目击证人,也没有监控,交警部门无法认定事故责任。庭审中,各方当事人各执一词,但均未提交有效证据证实其主张,案情扑朔迷离,庭审进行了三个多小时。休庭后,主审法官果断调解,分头做各方当事人的工作,对原告张某某释明相关法律规定,让其知晓法律规定的赔偿标准,促使原告合理调整其期望值;对被告夏某打出“亲情牌”,原告作为长辈参加其婚礼并主动帮忙而受伤,引导其换位思考,积极赔偿;对被告张某,告知其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及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经过近一个小时的调解工作,各方当事人均作出让步,达成调解协议,原告张某某自愿放弃部分赔偿数额,被告张某和夏某同意除先行为原告垫付的医疗费外,分别一次性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共计26000元和20000元,该赔偿款现已过付完毕,在及时化解纠纷的同时,原告张某某和被告夏某的亲情也得到了修复。当事人向法院送来锦旗表示感谢。(济宁泗水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