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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齐河法院:法官进企业 服务一对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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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法制传媒网讯:(黄勇 曹现华)市党代会和市“两会”闭幕后,山东齐河县法院积极贯彻落实,制定《关于服务优化发展环境促进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出台16条具体措施,立足法院工作职责,积极主动作为,努力提升法院服务经济发展大局工作实效。
 
  《意见》出台16条具体措施,涉及立案、审判、执行等环节,提出建立“法官一对一服务企业”“重点项目提前介入”“法院与企业沟通”“1+N”两级三层立体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等多项长效工作机制,有效加强与企业间的沟通协调,主动问需于企,从法律视角帮助重点项目企业进行可行性论证,提供法律风险评估和法律咨询意见,指导企业在法律框架内开展经济活动。通过加强打击刑事犯罪、主动处置“僵尸企业”、深入行政机关巡回开展法律讲座、建立资深法官组成的“企业服务审判团队”、畅通涉诉信访渠道、加强宣传引导、对辖区企业谨慎执行等措施,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县域经济发展保驾护航。“执行工作是确保当事人利益的重要手段,我院优化执行权力配置,改变过去一人包案到底的传统执行模式,推广集约化分段执行,根据工作性质,划分成若干工作团队,各司其职,将执行工作纳入流水线作业,一环扣一环,各环节上的执行人员分工协作、密切配合,目前这项机制试行效果很好。 ”齐河法院院长张军说。
 
  同时,解决执行力量不足的问题,建立协调机制,加强与法警队联动,推行警务化执行。对于一些疑难重大案件、重大活动或其他需要法警队协助的,法警队主动承担任务,按照警务保障有关制度落实到位。在信息化上做文章,加强与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强化技术保障,最大限度增强网上查控功能,通过全社会共建诚信系统,强化失信联合惩戒,敦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齐河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