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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胎爆炸司机亡 陕西省周至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赔付53万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

   山东法制传媒讯,2016年3月17日上午,陕西省周至法院的大门口,一声声鞭炮声吸引来大批围观群众,一队敲锣打鼓的人群为周至法院送来一块“法雨滋春”的牌匾。送匾的人叫老赵,是前不久周至县法院交通事故专业化合议庭审理的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的当事人,为了感谢办案法官秉公执法,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特地请来锣鼓队给法院送匾表达感激心情。

   2015年5月28日,司机赵某驾车运送砂石途中,听到轮胎有异响,检查发现右后双轮胎中间夹了一块石头,在进一步排查障碍的时候,轮胎突然爆炸,致使司机赵某当场死亡。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经过现场调查,认为不构成交通事故。随后死者赵某的家属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为由起诉到周至法院,要求车主、保险公司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共计90余万元。周至法院交通事故案件专业化合议庭通过多次开庭审理、走访调查,认定该事故属于交通事故中的意外事件,保险公司依法应当予以赔偿。遂判决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和商业第三者责任险范围内赔付赵某家属53.61万元,随后判决生效,保险公司也支付了相应的案件款。

   陕西省周至法院交通事故案件专业化合议庭法官提醒:大货车轮胎爆炸威力极大,容易造成人员伤亡。发现轮胎障碍,应由专业人士检查维修,切勿在没有安全措施的情况下自行检查,以免发生意外。陕西省(周至法院 李阳 陈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