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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成法院实行执行“五化”机制 推进执行规范化建设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

   山东法制传媒3月17日讯(通讯员 张阳阳)今年以来,荣成法院结合正在开展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积极践行司法为民理念,紧紧围绕法院执行难题,实行执行规范化、执行管理信息化、执行惩戒强制化、执行查控集约化、执行队伍文明化“五化”机制,切实增强执行实效。

  一是执行行为规范化。组织干警认真学习新执行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严格按照查封、扣押、冻结、处置涉案财物的规定要求,逐步、逐项地做好执行细节工作。严格做到“四查一控一限”, 即查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房产登记、车辆登记、股权等债权情况,控制被执行人出境,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并在查询后第一时间采取强制措施。对查询不到财产且申请人亦无法提供可执行线索的,及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加强执行款物管理,财务部门以案号进行明细核算,统一收取执行案款,执行局内设案款专职管理员,建立台账,定期与财务部门核对,实现账款相符、账账相符,切实解决“支付慢”和“支付难”问题。

  二是执行管理信息化。严格执行流程节点控制,加强执行案件信息录入管理工作,规定案件从立案到结案的每个步骤、措施都及时录入数据库,全程监管收案、查控、变价、结案等环节,确保无网外循环案件。完善执行指挥中心建设,健全“全国法院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加强与房管、工商及车辆管理部门开展合作,对被执行人存款、房产、车辆及企业登记状况进行查控。强化执行信息公开,加大裁判文书上网公开率,在立案大厅设置了自助查询电子触摸屏,方便当事人查询执行相关等信息,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监督权。

  三是执行惩戒强制化。加大强制措施力度,对长期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的被执行人,依法采取拘传、搜查、查封、扣押、拘留、追究拒执罪等强制措施,有效遏制被执行人逃避执行的行为。加强信用惩戒管理,充分利用最高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市征信体系、互联网、广场滚动屏幕、法院公众微信等媒体全方位曝光模式,并与银行、公安等部门建立联合惩戒机制,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融资信贷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信用惩戒,全面挤压失信被执行人的生活空间。

  四是执行查控集约化。在实现执行法官负责制、明确每起案件承办人的基础上,打破“一人包案到底”的传统执行模式,尤其是对“四查”工作,构建由专人负责集中送达、集中查控、集中变现处分被执行财产,以节点控制为特征的“分段集约执行”工作流程机制,在执行程序中分权、分段,实施权与裁决权分离,财产查控和财产处置分离,以分权制约促进执行提速。

  五是执行队伍文明化。严格规范执行礼仪,明确要求接待当事人做到语言文明,举止规范,对当事人的疑惑认真解释,对案件采取的措施、进展的情况及时反馈,对当事人提供的执行线索在第一时间作出回应,坚决杜绝消极执行、拖延执行等现象。健全监督制约机制,设定关键环节、关键部位的“高压线”,落实执行立案阶段发放廉政监督卡制度,预防徇私枉法、违法干预办案等问题的发生,确保执行公正。建设执行单兵作战系统,为每名干警配备执法记录仪,在保障执行安全的同时,监督规范法官执行行为,提高执行效率。健全执行工作考评制度,科学设定考核指标,实行执行结案率、实际执行率、执行标的到位率“三率”一并考核,并按月、按季度评查,将其作为干警提职提级、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