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讯:(杜立钧 熊立水) 3月25日以来,(湖北)英山县法院的党组、 总支、支部书记就履行主体责任、抓基层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作出公开承诺,并根据承诺事项列出党建工作责任清单,明确职责抓党建。
该院党组班子、党组书记、党组成员对照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精神以及省委第六巡视组整改要求,带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纷纷就“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督促检查、选好管好干部、加强作风建设、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工作、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等方面,制订各自“责任清单”,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建工作责任制,增强主体责任意识,全年“照单”落实“一岗双责”,推进从严治警。
每年初,该院党组研究修订党建工作责任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细化工作任务和目标,明确党组织书记、各部门负责人职责;分层次层层签订责任状,每月至少一巡查、每季度一通报,督促党组织、部门负责人履行好“一岗双责”。
该院党总支、各支部书记结合各自实际,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精心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列出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并就抓基层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公开承诺——为党员群众解难题、办实事,并在各单位公开栏公示,自加压力,广泛接受干警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