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叶春苗 贾小龙)“在应急一线,想的是‘防患于未然’;坐在陪审席,悟的是‘守正不逾矩’。”谈及身兼应急工作者与人民陪审员的双重体验,中共党员、新郑市应急管理局工作人员贾小龙这样说道。2023年12月26日,经新郑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正式任命,贾小龙成为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自履职以来,已累计参与各类庭审33件。常年奋战在“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一线的他,早已习惯紧绷责任之弦,而人民陪审员这一身份让他以“非职业法官”视角走进法庭,在法槌起落间,走出了一条“应急担当”与“司法为民”相融共生的履职路。
贾小龙的陪审经历大多与刑事案件相伴,诈骗、交通肇事、互殴等案件是他最常接触的类型,但首次参与的遣送回国电信诈骗人员案件,至今仍令他印象深刻。
“初次走进刑事审判庭,我既紧张又好奇”贾小龙回忆道。在审判席上,看着法官语气沉稳地核对案情、讯问被告人,提出的每一个问题都精准直击案件关键,那份不偏不倚的气场,让他直观感受到了司法的庄严。可当目光转向被告人,他的心情又变得复杂。有的被告人年纪轻轻,本应拥有光明未来,却因一时贪念踏入诈骗泥潭,面对证据时眼神躲闪、满是懊悔;还有些被告人则心存侥幸,试图编造谎言逃避责任,提及受害者损失,更是毫无愧疚,态度冷漠得令人气愤。
这两种矛盾场景的交织,让贾小龙更深的理解到法律不是冰冷的惩罚工具,也不是无原则的宽容外衣,它既守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也清晰划定每个人的行为边界。正是这份对公平正义的坚守,让贾小龙从心底里对人民陪审员的工作生出崇高敬意,也促使他在后续履职中愈发认真严谨。
“相较于刑事案件的“剑拔弩张”,民事案件更像是一场‘情理与法理的磨合’。”贾小龙在参与民事陪审时深有体会。他接触的民间借贷、邻里、耕地纠纷等案件中,当事人大多是文化程度不高的村民。他们走进法庭时,手里攥着的往往不是规范的借条、合同,而是写满字迹的纸条,或是一沓用来证明“地是自家的”的证人证言。在他们的认知里,“公平”不是法律条文里的“权责对等”,而是“借出去的钱必须要回来”“祖祖辈辈种的地不能被占”的朴素想法,他们会因为“听不懂法律术语”而情绪激动,也会因为担心“法官不了解实际情况”而反复絮叨。每当遇到这样的情况,法官总是会放下卷宗,用村民熟悉的方言耐心解释,把复杂的法律规定转化成“邻里相处的道理”,一点点梳理案情,一步步化解当事人的抵触情绪。
贾小龙回忆曾有一次陪审的耕地纠纷案件,法官带着他一起去现场查看地块边界,对着村民手绘的“地图”逐一核对,直到双方都点头认可。这一幕让贾小龙深受触动,他意识到,民事案件的“公平”,不仅要符合法律规定,更要走进当事人的心里,唯有用耐心搭建起“法理”与“情理”的桥梁,才能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一年多的陪审时光,对贾小龙而言,不只是“坐在法庭上听案、议事”,更是重新认识法律、敬畏法律的过程。“以前在应急管理工作中,我对法律的理解只停留在依规执法层面,只需按照规章制度排查隐患、处理问题就行。可参与陪审后才发现,法律早已融入生活的方方面面。诈骗案里,一句虚假承诺可能触犯刑法;交通肇事案里,一次违规驾驶可能酿成悲剧;民事借贷案里,一张不规范的借条也能引发纠纷……”贾小龙感慨道。
认知的转变,让贾小龙对法律多了一份发自内心的敬畏。生活中,他不再“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而是主动提醒身边人防范诈骗、遵守交通规则;工作上,他更是不敢有丝毫马虎。应急管理工作关乎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以前排查隐患时,他偶尔会觉得“小问题没关系”,现在却总会多问一句:“这个隐患不整改,会不会违反法律规定?会不会引发安全事故?”陪审教会他的“细致”,悄悄融入到应急工作的每一个环节,他深知,无论是作为人民陪审员,还是应急工作人员,“责任”二字始终是底色,唯有守住底线、尽到职责,才能不辜负自己的身份。
如今,每次走进法庭,贾小龙依然保持着最初的敬畏与认真。他清楚,人民陪审员的身份,不仅是司法公正的“见证者”,也是民意沟通的“桥梁”,既是荣誉,更是沉甸甸的责任。“未来,我会继续带着应急人“严谨细致、担当尽责”的工作作风,认真参与每一次陪审,在庭审中学习法律知识,在履职中传递民意温度,既做好应急管理工作的“安全员”,也当好司法公正的“守护者”,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对这份事业的热爱与承诺。”贾小龙掷地有声地说。(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