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在乡村阡陌纵横的田垄间,土地,不仅是创造美好生活的载体,更承载着家族的记忆与情感。当血缘亲情遭遇土地边界的纠葛,一场关乎法理与情理的调解悄然展开……吉林省梅河口市人民法院的法官化身“田间调解员”,用脚步丈量土地,以耐心化解矛盾,成功化解姐弟之间因土地产生的纠纷。
“法官,我要告我姐!她霸占我家的地,这事儿必须有个说法!”弟弟董小军(化名)怒气冲冲地走进法院,一纸诉状揭开了姐弟俩长达数年的土地纠纷。原来,父母离世后,姐弟二人因一块原本由母亲承包的地产生分歧。母亲在世时一直由姐姐代某芬赡养,土地也一直由姐姐一家耕种,但母亲与弟弟属同一户。母亲去世后,董小军认为土地按户分配母亲的地应由其耕种,姐姐姐夫却认为一直细心照顾母亲的他们才有权继承土地。姐弟二人多次沟通未果,随着时间的推移,双方矛盾从口头争执逐步激化,姐弟关系濒临破裂。面对情绪激动的双方当事人,承办法官深知,简单的判决或许能厘清土地归属,却难以弥合亲情的裂痕。于是,法官决定采用“调解优先”的策略,从根源上化解这场纠纷。
以“亲情”为切入点,重建沟通桥梁
为打好纠纷化解基础,承办法官主动与村委会联系,对原、被告基本情况、双方相处情况及矛盾成因、事发经过等进行了了解,案涉土地的争议极大,村委会多次协调而未能成功。庭审前,法官采取“背靠背”调解方式和双方当事人沟通,耐心倾听对方的委屈与不满,缓和愤懑情绪。庭审时,法官针对双方诉求,总结争议焦点,从亲情的角度出发,重拾姐弟儿时回忆,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纾解双方对立态度。
以“法律”为支撑点,维护合法权益
姐弟二人的态度缓和之后,法官援引《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条“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并向当事人释明“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土地政策,明确弟弟对土地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阐述土地承包经营不适用继承的法律规定,姐姐虽尽了赡养义务,但其占用土地的行为侵犯了弟弟的权益。希望双方能够互谅互让,维护家庭和睦,妥善处理纠纷。
以“事了”为落脚点,再续姐弟亲情
庭审后,考虑到本案原、被告的亲属关系,案件核心又涉及到土地争议,为做好纠纷化解工作,承办法官决定邀请了本院擅长处理土地争议的资深老法官共同前往案涉土地再次为姐弟二人调解。田间地头上,二位法官引导双方根据证书所列地块图形形状及四至记载、面积与实地进行对照,结合双方认可的划分方案共同确认了两家土地相邻边界的位置。为实质性化解纠纷,承办法官积极联系村镇部门,确定本年度耕地政策性补贴下发金额及时间,保障董小军应得的权益。至此,双发握手言和达成了和解协议。
妥善化解土地纠纷,事关当事人的切身利益,事关农业发展、农村稳定和农民生活。梅河口市人民法院坚持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以最快的速度、最有效的方式、最优的解决方案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切实增强基层群众的获得感和满足感,为乡村振兴贡献司法力量。(吉林省梅河口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