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于国兴)张雅娟,女,1969年3月24日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1995年考入集安市人民法院工作,先后在调研室、执行局、政治处、城郊法庭、民事审判庭、审判监督庭、经济审判庭、立案庭工作,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庭长、系审判委员会委员。
张雅娟同志在平凡的岗位上做着不平凡的事情,她以高度的责任感、事业心,扎扎实实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在辖区内深受好评。因工作突出,曾被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调解能手,也荣获过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三等功、优秀法官。因注重维护妇女儿童权益,被本市妇女联合会评为“优秀妇女儿童维权岗”,在本院更是多次被院评为办案能手和优秀党员。在工作之余,她也是积极研究学习,所撰写的案例及论文曾被省高院及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二等奖。
张雅娟同志作为一名女法官,没有被瘫痪在床的老人及需要教育的孩子所累,克服了种种家庭困难,审理了一起又一起疑难案件。近年来,张雅娟同志负责立案和速裁,在立案和审判过程中,更是想当事人所想,急当事人所急。对老弱病残的当事人,能够提供绿色通道、上门服务。对涉及农民案件,更是在确保事实清楚的情况下,加大保护力度。为方便外地农民工诉讼,张雅娟经常指导农民工与法律援助对接。为了减少农民工诉累,虽然是老同志,却能接受新事物,经常采取线上开庭。张雅娟在审理案件上的亮点是加大调解力度,她奉行的是“有瑕疵的调解也胜过完美的判决”,因为调解能真正化干戈为玉帛、能案结事了。
张雅娟同志在审判工作中能够做到廉洁自律,带着温度办案,但不办关系案、人情案,杜绝吃、拿、卡、要、报。
张雅娟同志几十年如一日,全身心投入到了她所热爱的审判工作中,巾帼不让须眉,她以极大的工作热情和对党忠贞的信念,赢得了同事和社会的好评!(吉林省集安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