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于国兴)胡金波,女,1979年10月8日出生,汉族,大学本科学历,2007年进入集安市人民法院工作,一直扎根于清河人民法庭,先后历任书记员、法官助理、法官。
胡金波法官是集安市人民法院第一位派驻乡下法庭的女法官,也是集安市人民法院扎根乡下法庭时间最久的法官之一。清河法庭位于乡下,而胡金波同志家住市里,两地相距50多公里,工作之初,胡金波同志的孩子还在上幼儿园,她没有因为个人问题而拒绝组织安排,克服了家庭、路途等重重困难,毅然前往了基层法庭工作,这一去就是15年。15年来,她每天奔波于家庭与法庭之间,兢兢业业、任劳任怨,为辖区群众解决了无数的纠纷。如今胡金波同志也从一名年轻的书记员成长为了一名优秀的法官。
胡金波同志从2018年被任命为员额法官以来,已经承办各类民事案件600余件,其承办案件无论是审判质量还是效率,多年来都在集安法院名列前茅。如今她已是集安市人民法院不可或缺的骨干力量之一。2021年12月,清河法庭辖区某村有一系列涉及农民工资的案件,胡金波同志带领清河法庭工作人员到某村委会上门立案,并加班加点工作,利用两天时间办结该系列100余件案件,快速帮助村民讨回工资,赢得了村民们得一致好评。(吉林省集安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