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郑艳红,女,1987年5月18日出生,汉族,硕士研究生学历,2014年进入集安市人民法院工作,先后在政治处、民一庭、民二庭、立案庭、清河法庭工作,历任书记员、审判员。
郑艳红同志于2019年成为一名员额法官,现任职于清河法庭,是集安市人民法院派驻乡下法庭的法官之一。她能够服从组织安排,安心法庭工作。清河法庭位于乡下,通勤不便,下班后亦无法回家,只能在单位住宿,无法陪伴、照顾家人。她能够认真、负责的办理经手案件,工作中勤勤恳恳、一丝不苟,任劳任怨,为当地群众化解了大量的纠纷。她非常重视业务学习,遇到疑难、复杂的案件类型,她善于钻研,围绕案件不断进行学习。因清河特产人参,涉及人参买卖交易案件居多,为能够更好的了解案情、办理相关案件,她多次通过向参农咨询、逛人参市场、查询相关资料等方式对人参交易等相关知识进行学习、了解。郑艳红同志始终坚守做一名公正廉洁好法官的初心,能够廉洁自律,坚守底线,确保不办人情案、关系案,不断为成为一名更加优秀的法官而努力。(吉林省集安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