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平护“未”:
山东省青岛市黄岛法院与青岛理工大学共建“未成年人心理干预基地”
山东法制传媒网:为进一步适应高等院校人才培养要求,引导青年学生自觉走与实践相结合的成才之路,充分发挥司法审判的社会辐射效应,引入更多社会力量加入家庭教育指导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6月15日,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与青岛理工大学共建“未成年人心理干预基地”。黄岛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曹伟,青岛理工大学人文与外国语学院党委书记卢新明为基地揭牌,并签订共建协议书。
根据共建协议,双方将通过专家辅助审判机制、未成年人心理干预、心理疏导和必要矫治等,对涉未成年人案件做好审判延伸服务。双方将通过法治宣讲等,打造“家、校、社”联动的未成年人保护及教育机制,更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双方还将在人才培养、知识交流、实习实训等方面强化合作。
近年来,黄岛法院秉承“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立足未成年人身心特点,以少年审判为依托,不断强化专业化团队建设,将薛家岛法庭打造为少年审判专业法庭,落实对未成年人特殊、优先保护要求,积极回应社会对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预防问题的关注,在创新少年审判工作机制方面进行了大量有益探索。
未成年人心理干预基地成立后,黄岛法院将依托少年法庭阵地,加强同各职能部门协同配合,集聚社会各方力量,推动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提质升级。一是强化心理干预,当好未成年人健康回归的“咨询师”。从涉未成年人案件的现实需求出发,积极开展社会调查、心理干预、法庭教育、回访帮教等延伸工作,找准症结,有的放矢,不断提升案件办理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二是拓展法治教育,做好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引路人”。持续擦亮“天平护‘未’法爱同行”少审品牌,开展送法进校园、进社区、进镇街等活动,持续发布典型案例,积极引导未成年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高未成年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三是凝聚工作合力,织密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安全网”。加强与高校、相关部门的联动配合,建立健全多部门沟通会商机制,凝聚工作合力,为未成年人保护提供全方位司法服务,筑起多层防护屏障。
青岛中院、青岛理工大学、黄岛法院围绕未成年人心理干预基地建设的具体事宜进行了座谈协商,对基地后续工作开展提出展望。(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